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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诸暨套路贷律师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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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诸暨套路贷律师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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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休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医疗期限是判定用人单位能否正当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因为我国医疗期限划定得较为复杂,良多人并不清晰医疗期限的是非以及如何计算,所以现实中有不少企业在职工患病时,不考虑职工医疗期限就任意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常常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医疗期间详细划定,劳动部1995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劳部发[1994]479号)作了明确的划定。

    根据该划定,医疗期限的计算与职工参加工作年限以及与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两个因素有关,确定医疗期限应同时参照这两个因素。

    详细来说,当事人查望下列表格确定详细的医疗期限:  实际工作年限  (Y年)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年)  可享受的医疗期限  应在多长时间内累积计算医疗期限  Y<10年  X<5年  3个月  6个月内  X>5年  6个月  12个月内  Y>10年  X<5年  6个月  12个月内  5年  9个月  15个月内  10年  12个月  18个月内  15年  18个月  24个月内  X>20年  24个月  30个月内  在计算医疗期限的同时,还应留意以下题目:  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1天开始,累计计算。

    如:应享受6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假如从2006年4月1日起第1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4月1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6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

    其它依此类推。

      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3,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分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