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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群殴中扎人致死获轻判------诸暨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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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群殴中扎人致死获轻判------诸暨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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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两拨人都以为对方骂了自己,双方互殴中,胡龙统将1人扎死。昨天记者获悉,市1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胡龙统有期徒刑15年。  2010年9
关键词: 致死,群殴,男人,中扎人

       两拨人都以为对方骂了自己,双方互殴中,胡龙统将1人扎死。

    昨天记者获悉,市1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胡龙统有期徒刑15年。

      2010年9月7号,胡龙统在昌平区东小口镇黄平路华实路口,与徐某等人发生口角。

    徐某,郭某,张某等与胡龙统互殴。

    互殴中,胡龙统持生果刀扎伤郭某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徐某称,事发当天,他和郭某,张某到歌厅唱歌。

    离开时,正好遇到胡龙统等7人站在路边。

    他们原本已经打车离开,但由于望到胡龙统冲他们骂了句脏话,于是又下了车,走归胡龙统眼前,跟他对骂。

    在此期间,郭某和胡龙统互相推搡,并被胡龙统扎伤。

      胡龙统则称,徐某等人打车离开后,他望到徐某1直指着他的方向骂他。

    于是他就跑到马路上冲着徐某车开走的方向对骂,终极引发互殴。

    胡龙统说,扎完人后,他在路边打了黑出租逃跑,当晚藏在路边树林里呆了1夜,随后又到了顺义,然后逃跑到河北省张北县。

      法院经审理以为,胡龙统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1方在案件的起因上负有1定责任,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也具有1定过错,因而法院对胡龙统从轻判决有期徒刑15年,并适当减轻胡龙统民事部门的赔偿责任,判决他赔偿死者家属7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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