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刑事律师费用

绑架罪的立案尺度和量刑尺度是怎样的?

当前位置 : 首页 > 无罪辩护

绑架罪的立案尺度和量刑尺度是怎样的?

* 来源 : * 作者 :
关键词: 尺度,量刑,是怎样,立案

     绑架罪立案尺度  根据刑事法规第239条的划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  (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绑架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就应当立案侦查。

       绑架罪量刑尺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规》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划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规》修正案(七)  第六条: 第二百三十九条修改为: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正法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划定处罚。

     "  可见《刑事法规》修正案(七)对绑架罪增加了一个量刑幅度: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