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刑事律师费用

浅析如何解除同居关系——东莞刑事律师费用

当前位置 : 首页 > 罪名分析

浅析如何解除同居关系——东莞刑事律师费用

* 来源 : * 作者 :
1、如何解除同居关系1、解除同居关系的,1般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除即可即可,无需到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自由解除同居关系的权利。我国法律仅保护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以及事实婚姻关系。不保护同居关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零4十1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1夫1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1千零4十9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2、同居关系的性质和同居关系的解除1、同居关系的性质。同居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2人之间稳定的包括性生活在内的共同生活。同居包括3个构成要件:(1)、同居的主体是1男1女;(2)、需要有包括性生活在内共同生活:(3)、男女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关干同居关系的性质,不可1概而论。,如果同居的双方当事人都没有结婚。1人的同居关系品然不为法律所提倡,但是也没有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那么是合法的。非法的同居关系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这种情况已经侵害了配偶合法的权益,也是我国所明文禁止的。2、同居关系的解除。当事人起诉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从此条含义看,只有符合“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院才受理,并予以解除。这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在这种情形下,男女同居是非法的,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