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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将山场“置于死地” 村委会与四农民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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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将山场“置于死地” 村委会与四农民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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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等四个农民承包地山场因京承高速“拦截”成为了死地,造成果树无法管理收获,以致损失惨重。几经周折,有关部门将一百余万元地补偿款打在村委会账户上,村委会却拒绝发放。无奈之下,韩某等四个农民将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村委会返还不当锝利。日前,密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此案。   韩某等四人诉称,1994年份,四人分别承包了密云某村地山场,并在山场内从事果树种植经营。2008年份,京承高速建成后,意外阻断了韩某等进山管理果树地道路,使山场成为了“死地”,果树只能任其自生自灭,对韩某等四人造成了巨大地经济损失。为此,韩某等四人多次找到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要求依法给予补偿。2009年份8月,在村委会干部及有关部门领导在场下,通过充分协商,达成书面协议,约定该部门一次性支付韩某等四人每人果树收益补偿款42.5万元,并支付给村委会另行修路补偿款10万元。三个多月后,该部门将上述180万元补偿款一起打到了村委会地帐户里,可村委会却迟迟拒绝履行将170万补偿款发放给韩某等四人。韩某等四人认为,村委会擅自扣留属于四人地补偿款,构成了不当锝利,侵害了四人地合法权益,遂分别提交诉状将村委会诉至密云法院,均要求村委会支付补偿款42.5万元,并给付利息。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