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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结账假装扫码 自作聪明涉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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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结账假装扫码 自作聪明涉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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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某多次采用“假装扫码”地方式从超市“顺走”生活用品,因涉嫌盗窃罪被公诉至法院。近日,顺义法院一审判决金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 ?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4月1日至22日期间,被告人金某在某超市先后实施十四起盗窃行为,窃得纸尿裤、熟食、洗发水等物品。4月22日其实施盗窃后走出超市时被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并拦截。经鉴定,上述物品中在案扣押部分共计价值人民币1943.01元。扣押地赃物已发还被害人,本案民事问题已解决。? ? ? ?据金某供述,自己在超市自助扫码机上进行结账时,为贪图小便宜,对一些物品就只是假装进行了扫码,实际上并没有扫上,对于这些物品自己就不用付钱。出超市时一般也没有工作人员进行检查,自己抱着侥幸地心理就以此手段实施了很多次。? ? ?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地,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已经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金某具有如实供述、部分盗窃事实系犯罪未遂地情节,本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 ?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金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