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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国际化性质,蔓延于我国大陆的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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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国际化性质,蔓延于我国大陆的毒品犯罪

* 来源 : * 作者 : 诸暨刑事辩护律师

犯罪的国际化性质,蔓延于我国大陆的毒品犯罪,自80年代初出现直至90年代术,始终带有较为鲜明的国际化物质。(1)绝大部分毒品来自于境外毒源地,我国所出现的毒品,尤其是精制海洛因,绝大部分是境外跨国入境,并多来自于境外的毒源地。据调查,1998年侦破海洛因的特人贩毒案119起,这119起特大案件就缴获海洛因4765.555公斤。其中1197起大案中缴获的4392.84公斤海洛因来自云南临沧、德宏境外,在内地查获的24起,有10起直接来自缅甸,l4起是从云南转运过来。来自“金新月”的毒品,也从新疆进入我国。此外,来自俄罗斯及中亚地区的毒品,也在向我境内渗透。近年来,我国东北境外的某邻国,也开始大规模地种植、制造毒品,成为对我国构成直接威胁的新毒源。(2)境外毒品犯罪集团将我国作为毒品中转地,境外毒品集团和不法分子将我国作为“金三角"毒品销往欧美等国的中转地之一,短短数年问,毒品在我国境内的泛滥,客观上已成为全球毒品犯罪一体化的一个组成部分。(3)过境贩毒引发吸毒蔓延,使我国成为毒品消费地,在境外毒品犯罪集网从我国过境贩毒的间接作用下,我因的吸毒区域从西南边境地区不断向全国各地蔓延、发展,当前90%以上的县市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吸毒现象:而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口已迅速增至54万,以致使我国成为一个毒品的消费地。(4)国内的制毒原料和配剂流出境外,1992年至1997年,我国查获的企图走私出境的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以及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配剂,其总量已经达到874.8吨。1998年又查获各类制毒化学品344.5吨。至于未被查获己被走私出境的,其数量则难以估计。这不仅为境外毒品犯罪集团提供了毒品生产必需的原料、配剂,刺激了境外毒品的增长,同时还极大地损坏了我国的国际声誉。